2018年3月30日上午,在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会议室召开了2014级法学专业第二批实习生实习工作总结举行座谈会。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隋晶秋、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中心主任周宏璐、佳木斯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志伟、政治部副主任韩国丰、哈尔滨师范大学11名实习学生及其审判庭室指导老师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吕志伟同志主持。
佳木斯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志伟同志在会议上表示,法院高度重视与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院校合作,并为实习生在各审判业务庭实习确定专门的指导老师,通过2014级法学专业实习生的实习实践工作证明了法律实习生制度适应了新的形势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法治人才培养规律,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他指出,佳木斯中院将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实习生工作机制,进一步突出实习生担任书记员、法官助理、行政工作人员的角色定位,使之成为司法辅助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
隋晶秋副院长对佳木斯中院的细致部署和精心安排表示感谢。她指出,佳木斯中院指派专门的实习指导老师对实习生了解法院工作、注意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很大的帮助。今后,哈尔滨师范大学将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择优筛选法学学生到佳木斯中院实习。希望双方能共同建设好“法律实习培训基地”这一联办项目,共同为社会培养输送既具有专业知识,又拥有实践经验的高素质法律人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宏伟目标,携手奉献自己的力量。
本次座谈会不仅总结了我院学生在佳木斯中院的实习工作,并且还对法学专业低年级学生的见习工作、科研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双方均表示同意建立长期的合作互助关系。
会议期间,在佳实习的11名同学和各审判业务部门的指导老师围绕着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收获、感悟和期望畅所欲言,畅谈实习感受、总结学习经验。我院教学实践中心主任周宏璐也表示感谢佳中院对于实习学生的关怀帮助,希望佳中院优秀的法官有时间也可以来我院进行座谈演讲,为学生进行直观的法学专业指导。
佳木斯中院实习学生的实习生活即将结束,希望同学们脚踏实地,树立终生学习意识,将个人价值融入到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努力成为国家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