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上报工作,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体现国家和学校对广大学生的关怀,法学院于9月27日上午在崇师楼A420会议室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姜秀华及全体辅导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中,辅导员重点强调了此次评审会议应公平、公正、公开,深入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定。随后,符合国家奖学金标准且自愿报名的十位候选人,按照年级顺序围绕着具体学习及生活情况进行了为时三分钟的演讲,同时,参与评审的领导及辅导员仔细倾听学生的演讲,秉承着以品学兼优为标准的推选原则进行记录与评定。
最后姜书记对这十名同学提出表扬,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会议激励参选同学们能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坚定意志,奋勇拼搏,同时也希望其他同学能以参选同学为榜样,珍惜大学生活,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与能力。
此次会议不仅充分体现出了学院对评审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而且确保了参选同学的优良素质,激励学生在未来的学习中全面发展,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