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哈尔滨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确保复试录取过程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法学院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复试工作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学校声誉和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法学院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牵头,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硕士生导师和教科办主任为成员的复试工作小组,并同时作为法律硕士复试小组。
2.复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学校的复试工作方案和相关安排,制定法学院的具体复试标准和方案;
(2)组织法学院法律法律硕士复试的命题(含笔试和面试)、考试、评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3)审核复试面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4)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特殊问题的处理。
3.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组长负责复试现场的整体安排,选派一名教师负责记录,对每位考生的问答情况如实记录,并妥存备查。助理负责考生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随机抽题,进行屏幕共享,复试过程考生的身份核实及钉钉复试平台的操作。
4.复试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的综合面试,专业课命题、评卷,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5.法学院成立由副院长担任组长、教科办主任为成员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
1.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规定,在复试前对拟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网上复试平台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复试小组助理老师对拟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与学校招生复试要求审查内容一致。
考生要符合当年教育部对考生报考条件的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以我校当年招生简章规定为准。
3.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思想品德、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诚信守法等方面。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如为在校生则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党组织)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并加盖印章。此《考核表》在复试面试前同其它资格审查材料一并上传到网上复试平台。
4.以上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需在网上复试平台提交,格式均为PDF或JPG。取消复试体检,改为入学体检。入学时,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上交全部资格审查材料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课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另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3)综合面试。
2.复试具体要求:
(1)专业课法律综合(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面试:抽题签,以问答的方式进行远程答题。试题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外语问答。满分为20分(低于12分,则视为不合格,不能录取)。
(3)综合面试:以问答的方式进,含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综合面试满分为3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考试试题内容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以抽题签,问答的方式远程答题,每门满分均为100分。
五、复试考务要求
(一)考试时间:
面试:每生考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复试组织实施详见考生须知。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违反考试纪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为专业课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的总和,满分为150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测试总分低于12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再进行校内调剂。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取整)。录取时分专业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是否录取。录取中,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