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立德树人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合格法治人才 ——哈师大法学院宁波调研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9   浏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计划》以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我校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完成学校教改要求,结合教育部法学教指委2018年4月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9月1O日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哈师大法学院副院长隋晶秋、副教授梅奕敏一行到宁波大学、浙江万里学院、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浙江靖霖(宁波)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4天的调研。

(图为宁波律师事务所)

9月26日,隋副院长一行来到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受到盈科宁波律所监事会主席、股权高级合伙人冯绍刚、主任助理毛燕娜热情接待。首先隋副院长一行参观了盈科所的红色文化长廊、模拟法庭、党建活动室、荣誉墙等。参观结束后,双方展开了深入交流。隋副院长首先阐述了本次调研的目的,希望通过调研,掌握市场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明确专业设置的职业面向、就业岗位和培养规格,通过改革课程设置,准确进行专业定位,突出专业特色,优化课程体系。冯律师就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专业与职业衔接相关问题、职业道德教育问题以及律师事务所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冯律师重点强调法学学生不应满足成为“工具性“主体,而应建立“主体性”主体意识,通过努力学习,不断提升灵性,并具体建议学院引导学生通过文史哲美类课程及校园文化,来塑造健全的品格。

(图为在盈科宁波律所参观、调研)

9月27日,隋副院长一行来到宁波大学法学院进行调研,与宁波大学法学院书记李学兰、主管教学副院长石慧、教授赵微等进行了座谈。双方各自介绍法学院人才培养情况后,围绕教指委法学人才培养标准,就培养方案修订以及实践教学及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学生考核方式及教学质量评价监督体系等进行情况交流,就诸多共性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相互学习借鉴。                    

(图为在宁波大学调研)

9月28日,隋副院长一行来到浙江靖霖(宁波)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崇杰、执行主任余光升、律师陈聪等热情接待。首先隋副院长一行参观了律所的办公环境和文化建设,之后双方就人才培养进行座谈。隋院长介绍了哈师大法学院人才培养情况,李主任介绍了靖霖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业务能力培养方式及培训制度,以促进青年律师更好更快的成长。余主任围绕司法实践对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余主任认为,首先法学院应注重对学生进行情志教育,培养学生完美人格;其次,法学院可多组织辩论赛、模拟法庭比赛,多设奖项,激励学生提高实务能力;第三,通过理论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让学生在进入岗位前对公检法等法律职业部门的组织架构、职能分配等有基本的了解;第四,法学教育不能只停留在教条式的理论教学,应加强逻辑思考和分析能力的培养。            

(图为在浙江靖霖(宁波)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

9月29日,隋院长一行来到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进行调研,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副院长余妙宏、法律系主任唐先锋等进行座谈。双方分别介绍了法学院人才培养情况,余副院长还介绍了特色专业建设情况、服务地方法治情况,双方围绕教育部教指委法学人才标准,就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进行了交流,就如何塑造学生品格、课堂如何落实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探讨。余副院长还介绍了利用网络,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具体做法。座谈期间还参观了校园文化建设、微格多媒体教室、各类实验实训室的建设。  

图为在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进行调研

  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我院教育改革应深入领会并落实关于教育现代化的重大理论,特别是运用关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靠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上所形成的系统完整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深入讨论人才培养方案,在关键问题和具体措施上达成共识,保证下一阶段教学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