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4月17日下午,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崇师楼A428召开学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李晓航主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并做交流发言。
会上,中心组成员逐章逐条、原原本本研学《条例》,重点学习《条例》修订背景、基本精神、主要变化等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李晓航强调,《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这是更深层次的党的自我革命,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她对全体党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深学细悟。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抓常,要结合学院实际,创造性开展多种学习形式,让党纪党规学习氛围在法学院里浓厚起来,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印在脑中、融入日常。二是主动对标对表,做深反躬自省。全体党员要全面对照《条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自觉深入查摆剖析,在反躬自省中不断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学院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纪律教育、制度约束,用实用好“四种形态”,更好地激发学院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营造学院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通过此次《条例》学习会议,法学院将把严明纪律与激励担当紧密结合,以正风肃纪反腐为引领,不断激发学院工作新活力,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