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促进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11月11日上午,法学院于崇师楼A620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研讨活动(第十三期)“人权入宪”二十周年,我国依法保障人权的立法实践与成就主题研讨会。研讨会旨在持续打造研究生党支部“党建+科研”特色品牌,以党建为引领,鼓励创新和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会议由周宏璐老师主持,支部党员及2024级研究生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周宏璐为大家介绍了“人权入宪”的发展过程,并阐释了在国际国内背景下,充分保障人权对女性婚姻自由、劳工关系等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加强特定群体权利保障立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另一方面,我国将人权保障贯穿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环节,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保障人权夯实法治基础。随后,她详细讲述了我国依法保护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的实施情况,拓展了参会学生的研究视野。
在讨论阶段,同学们就我国在立法、司法、守法方面保障人权的成就等议题展开热烈讨论。孙诗卉提到,我国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可以以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完善与轻罪女性被告人犯罪记录封存实践为契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王思雅认为,我国始终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不断完善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农村妇女依法享有土地权益基本得到落实。魏晓凤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章规定了人格权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不断完善,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等各方面权利,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和保障,从“纸面上的权利”真正成为“行动中的权利”。大家认为我国在保障在人权保障方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经验。
周宏璐对同学们的发言进行点评。她鼓励同学们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思考,抓住核心问题,加强研讨交流,不断拓展科学研究议题的深度与广度。
此次研讨会为推动人权保障措施提供了的新思考。法学院党委将持续依托研究生党支部与专业教师党支部定期开展“党建+科研”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研讨活动,激发同学们的科研热情,深化法学研究与实践的融合,为法学研究与实践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