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组会建设,发挥优秀学术组会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由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主办,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承办,研究生学院协办的第17场研究生观摩组会“典型民事案例实证研究”于5月22日下午在崇师楼A428举办。会议由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姚虹教授、朴成姬副教授主持,法学院白云院长和教师教育学院周海瑛副院长莅临指导。


实证研究是法学研究的常用方法,是通过观察大量的案件事实来透视背后的关系、规律。实证研究能够帮助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司法实践中的“实然”与“应然”的关系。本次组会以学生汇报、师生交流互动的形式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渐次推进。首先,牛航同学汇报了其对“名为保理 实为借贷”案件实证研究观察到的司法裁判现状,总结出该类型案件的焦点问题,提出当前司法裁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商事思维缺位下对保理合同的过度管制。
姚虹老师“借题发挥”,启发同学们思考有关法律规范构造、商事审判思维等民商事领域的基础理论与实务应用问题。而后,栗培艺同学分享了主题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学区房纠纷的法律适用——基于75份司法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的实证调研成果,提出“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涵涉不足的问题。
朴成姬老师向同学们指出该类纠纷在法律适用上界定不清的关键点,两位老师在“交谈”中交互向同学们提出问题-解答疑问-追加提问,以鼓励、促进同学们的深入思考。此后陈宗师、陈孟琦、张鹤馨、赵宇、徐若桐几位同学分别就“好意同乘”案件的法律适用、夫妻共有股权归属、破产企业环境债权清偿顺位争议等主题与老师、同学们展开讨论。
最后,姚虹老师和朴成姬老师对同学们的积极参与和精彩发言给予肯定,白云院长和周海瑛副院长对组会的设计与内容安排提出了宝贵建议。

本次组会同学们围绕各类民事案件实证研究展开深入探讨,虽然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并不成熟,但在两位老师的引导下同学们对司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既开启了交流思想、碰撞智慧的新引擎,又是对研究生组会形式的一次新尝试。
文字|孙爱晖
图片|陈宗师
网络|黄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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