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法学院加强学风建设创建“无手机课堂”活动承诺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19   浏览:

 

为更好地规范课堂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提高课堂学习效率,我作为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一员,愿意认真执行《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加强学风建设创建“无手机课堂”活动实施方案》,主动参与到创建“无手机课堂”活动中,我承诺:

  一、不携带手机或与学习无关的电子产品等工具进入课堂;

  二、如果携带手机进入教室,上课前主动将手机放到教室指定收纳袋内;

  三、在课堂上不使用手机用于聊天、玩游戏、听歌、看电视剧、看网页、看时间等。

  我同意,如果未按要求上交并违规使用手机,任课教师有权予以制止,并在评定学生课程平时成绩时给予扣分。对于我在课堂使用手机,学院有权参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我在课堂出现使用手机的行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纠正。

  (1)首次在课堂使用手机的,学习委员当场将手机收取后交与辅导员暂时保存。手机使用者,书面检讨通过后,方可取回手机;

  (2)第二次课堂使用手机的,由学习委员当场将手机收取后交与辅导员暂时保存,年级内口头警告并通知家长。手机使用者,书面检讨通过且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取回手机;

  (3)三次及以上课堂使用手机,多次教育不改的,由学习委员当场将手机收取后交与辅导员暂时保存,全学院予以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待该学期结束,手机使用者,书面深刻检讨通过后,方可取回手机;

  四、手机是重要的通信工具,也是贵重的物品。我会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妥善保管手机,避免财物丢失,以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将手机放进口袋,将知识装进口袋。我承诺、我做到!

承诺人: